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7年第4期 论对立与矛盾的区别 王海明
[内容摘要]
矛盾是一律物在变化时存在的是什么同时又不是什么的互相否定的属性;
对立则是不论在变化时还是在不变时都互相排斥又互相依赖的两个相反事物
形而上学认为客观世界只存在对立而不存在矛盾,"是一一是(同一律)>否一一否(矛盾律) 、非此即彼(排中律)”是其基本规律;
辩证法认为对立与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是一一否,否一一是、亦此亦彼”是其基本规律
同一像、矛盾律、排中律不是逻辑学规律,因而也就没有什么形式逻辑学他就没有什么辩证逻辑学了;有的只是一门逻辑学、两种宇宙观:形而上学与辩证法。
医键词]对立矛盾辩证法形而上学形式逻辑辩证逻辑
昨者简介]王海明,1950年生,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研究
生班,获哲学硕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对立与矛盾在人类创造的所有范畴中,恐怕是最重要也最深邃的了。已经有并且还将有多少大思想家被它们榨破头颅!甚至在开拓对立与矛盾王国大师黑格尔眼中,对立与矛盾也常常是“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1他只是大略把握对立与矛盾,而不能确切分辨二者之异。至于我国和前苏联哲学界则干脆将二者完全等同起来,而把上和下、好和坏福和祸等等一切对立都叫做矛盾他们硬是看不见一个贯穿整个哲学史的事实:一切形而上学论者,从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到康德、杜林都认为在客观事物中存在着对立,但不存在矛盾 这一事实表明:对立与矛盾根本不同。
一、对立
何谓对立?黑格尔说:“在物理学中所盛行的两极观念似乎包含了比较正确的关于对立的界说⑪,因为“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是一般的他物,而是与他正相反对的他物”②所以,对立即相反,是两种相反差别、两种极端差别,亦即两极差别,如正与负、好与坏、上与下、阴与阳作用与反作用、原因与结果等等。不难看出,对立的根本性质对立之为对立的本性,便是“对立统一”:对立双方既极端不同互相排斥,又都只是一个侧面而互相依赖构成一个整体。
准此观之,对立又可以定义为:互相排斥又互相依赖的两极差别。
但是,由此并不能说,对立双方一定都实际地共同存在着。真正讲来,对立双方既可能共同实际存在,从而以实在的方式互相依赖互相排斥;又可能一方实际存在一方潜在存在,从而以潜在对立是一方实在一方潜在的对立,是实在的一方潜在着对方的对立,是实在的一方潜在地就是对方的对立,如好事与坏事福与祸、善与恶 真理与错误、分析与综合、兴奋与抑制、归纳与演绎输出与输入、有序与无序 对称与破缺平衡与不平衡、种子与植株、卵与虫体健康与疾病 睡与醒化合与分解、公有制与私有制困难与顺利胜利与失败、爱与恨等等
这种对立在变化过程中,一方必然经过向对方变化,然后又必然由向对方的变化而变向新的自身:
新的一方是双方相互变化的结果.因而一方只有并且必然经过向对方变化,才能变成新的自身
例如,福在其变化过程中,必然经过向祸变化(或者被祸克服而变成祸,或者克服祸而未变成祸),然后又必然由向祸变化而变向新的福(或者被新福克服而变成新福,或者克服新福而未变成新福):新的福是福与祸相互变化的结果,因而福只有并且必然经过向祸变化.才能变成新的福。 实在对立是双方共同实际存在而非一方实在一方潜在的对立,如理论与实践、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质量与物质形态、场与实物 实体与属性 雄与雌、垄断与竞争、领导与群众自由与纪律、主体与客体 结构与功能,等等 这种对立在变化过程中,一方必然经过产生新对方,然后又必然由新对方产生出新自身:新的一方是新的对方的产物,因而一方只有并且必然经过产生新的对方,才能变成新的自身 就拿理论与实践来说.理论的发展所循由的规律岂不正是:理论必然经过产生新实践,然后又必然由新实践产生新理论一一理论只有并且必然经过产生新实践,才能变成新理论 反之,实践的发展亦然比较潜在与实在两种对立的变化规律,可以看出,一方面,潜在对立一方向对方变化的过程,也就是一方被对方克服或克服对方的斗争:双方相互变化的过程也就是双方相互克服的斗争过程。
例如,健康向疾病变化的过程,也就是健康被疾病克服或健康克服疾病的斗争过程另一方面,实在对立一方产生新对方,其实也是经过一方克服旧对方的斗争,而使对方自身发生新旧斗争以至旧对方变成新对方:双方相互产生过程即双方相互斗争过程 例如,经济基础产生新上层建筑,就是经济基础经过克服旧上层建筑的斗争,从而使上层建筑自身发生新旧斗争,以至旧上层建筑变为新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产生新上层建筑的过程就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斗争过程这样通过“斗争”之抽象,潜在对立与实在对立的变化规律便可升华为如下一切对立变化的普遍规律:对立双方在变化过程中,一方必然经过同对方斗争,然后又必然由同对方的斗争而回复为新的自身:新的一方是双方斗争的结果,因而一方只有并且必然经过同对方斗争,才能变成新的自身。这个对立面变化的规律就叫做否定之否定规律:正面所斗争的反面,就是对正面的否定,而反面所斗争的新正面,则又是对反面的否定,即正面的否定之否定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也就是对立面三段式螺旋变化规津 如图(见第104页):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均用“斗争”范畴来概括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面的划分对立面的斗争和斗争的解决,同时在过去经验基础上又达到最初的出发点,但是在更高的阶段上达到这一出发点您“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咆>。
新正面(正面的否定之否定) 正面反面(正面的否定)斗争
综观上述,可知事物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变化的原因,全在于事物的对立本性仅仅是由于对立双方互相排斥又互相依赖、离开一方他方就不能存在和发展的本性,才使每方的变化都与对方有必然联系,才使每方的变化都必然是在对方的作用下发生,才使每方必然经过向对方变化,然后又必由之而回复为新自身:互相依赖又互相排斥的对立本性乃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因根源根据 所以,黑格尔说“凡是为对方之物,即与对方是同一之物。唯有由于这样,精神才在它的对方里回复其自身’⑤
反之,不具有对立关系的两个事物,即两个非对立事物.如篮球明星与排球明星,正是由于二者不具有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赖的本性,所以每方的变化就与对方没有必然联系,每方的变化也就并不必然在对方的作用之下才能发生,每方并非必然经过向对方变化、然后又必由之而回复为新自身。谁能说篮球明星只有并且必然经过变为排球明星,才能变成新篮球明星?篮球明星变成排球明星,又由排球明星回复为新篮球明星的否定之否定变化,显系完全偶然 所以,非对立双方不相排斥不相依赖的本性,是其不必否定之否定变化的原因、根据 根源 这个道理,列宁说得很明白:“一般说来,运动和变易可以不重复,不回到出发点,于星这个运动也就不是对立面的同一‘。论这就是说,非对立事物仍然变化着,只不过不具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变化形式变化方向罢了。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
对立: 互相依赖又互相排斥的对立本性,并非事物变化的源泉,而是事物必向对立面变化的否定之否定的变化形式变化方向的源泉。
二、矛盾
何谓矛盾?黑格尔说:“有限事物中所包含的矛盾,即谓有限之物既是某物复是它的别物。©他举例说:运动物体的位置便存在着矛盾,因为它“在一个位置上同时又在另一个位置上,却也不在另一个位置上,而仅仅在这个位置上。您马克思也认为:矛盾亦即"'是‘转化为'否'、'否'转为'是'。'是'同时成为'是'和'否'否'同时成为'否'和'是‘j⑨从此出发他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产生的矛盾就在于:“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
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❿可见,黑格尔马克思对矛盾的定义,与古今中外历代相沿的矛盾定义基本相同:矛盾是事物互相否定的属性,是事物肯定同时又否定、否定同时又肯定的属性,是事物在同一关系中是什么同时又不是什么不是什么同时又是什么也是什么同时也是非什么的属性:是一一否、否车、yj'UU yj'lZXo
从这个定义来看,矛盾便是变化造成的。因为,如所周知,变化是事物与自身不再相同,是事物离开自身而向非自身的他物过渡。这样,正在变化的事物在不同时间便是不同事物,而在同一时间则处于自身向他物过渡的中间状态于是,正在变化的事物在同一时间究竟是其自身还是他物便不存在界限和区别,因而也就是自身同时又是他物而不是自身;不是自身同时又不是他物而是自身;也是自身同时也是他物:变化是矛盾的源泉这是千真万确的。
试想,为什么运动的物体会出现在甲地方同时又不在甲地方的矛盾?岂不就是因其由甲地到乙地的位置变化,使其在同一时间处在甲地和乙地的中间状态?为什么人类进化史上会出现是猿同时又是人而不是猿的亦猿亦人之矛盾?岂不就是因为猿向人的变化,使猿处于猿和人的中间状态?为什么任何事物都存在是自身同时又是他物而不是自身的矛盾?岂不就是因为任何事物都在变化,因而在同一时间便处于自身向他物过渡的中间状态?所以,
变化是矛盾的源泉,其产生矛盾的过程可以归结为一个三段式:
【一物的变化】一【该物处于向他物过渡的中间状态】一【是一一否、否一一是、亦此亦彼】
度化) (联系) (矛盾)
这个三段式表明:变化是矛盾的本质;一物处于自身向他物过渡的中间状态之内在联系,是被变化所产生和决定的矛盾性质;是一一否、否一一是、亦此亦彼,是被中间状态所产生和决定的矛盾规津
反之,如果事物不是变化的而是不变的,那么.事物就不存在矛盾 因为谁都知道,不变是事物与自身相同,是事物保持自身的稳定而不向他物过渡。因此,不变的事物在不同时间仍是同一事物而在同一时间也就不会处于自身向他物过渡的中间状态 这样,事物自身与他物便
存在分明界限和固定区别,因而它是什么便是什么,同时不会又不是什么;不是什么便不是什么,同时不会又是什么;或者是什么,或者是非什么是一一是、否一一否、非此即彼
举例说
物体若静止于甲地,那么它在不同时间便仍在甲地,于是也就不会出现在甲地同时又在乙地的矛盾 现在动物园里的猿,也不存在亦猿亦人之矛盾 为什么?无非因其不再向人进化而处于猿和人之中间状态罢了。任何事物,从质上看都是相对稳定不变的,因而也就都与他物有分明
界限而决不存在是自身同时又是他物的矛盾 所以,不变是无矛盾原因,其与无矛盾的关系也
可以归结一个三段式:
【一物静止不变】f【该物与他物界限分明】f【是一一是、否一一否、非此即彼】
不变) (孤立) (无矛盾)
这个三段式表明:“不变”是无矛盾的本质;“孤立隔离”是被不变所产生和决定的无矛盾之
性质;"是一一是否一一否、非此即彼“是被不变、孤立所产生和决定的无矛盾之规律
三、对立与矛盾的区别
合观对立与矛盾,可知二者根本不同:
一方面.如果一事物正向他物变化,那么,不管这两个事物是否对立渚口一定互相否定而构成矛盾.例如,人和粪土不是对立,但是,当一个人死了而正向粪土变化的时候,便处于人向粪。
另一方面,不管两个事物如何对立,但只要静止不变,那就不能互相否定而构成矛盾 例如,当坏事和好事并未互相变化时.每方就不能处于向对方过渡的中间状态,因而坏事只是坏事而不是好事;好事只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好事和坏事并不互相否定而构成每方自身中的矛盾。
变化着的两个非对立事物之所以互相否定而成为矛盾,是因为变化使二者成了每方自身
在同一关系中同时具有的两种属性每方是自身同时又是对方而不是自身 例如,人向粪土的
变化,便使人和粪土这两个非对立事物,成了人自身同时具有的两种属性:人是人同时又是粪
土而不是人 反之,静止不变的两个对立事物之所以不能互相否定成为矛盾,是因为静止不变
使两个对立事物只能作为两个孤零零的对立事物存在,而不能成为每方自身的两种属性每方
都只是自身而非对方 例如,好事与坏事若不发生变化,那么,好事便只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坏
事便只是坏事而不是好事:好事与坏事只能作为两个孤立的相反事物存在,而不能成为每方自
身中的两种属性
总而言之.矛盾与对立的区别在于:
1.矛盾之为矛盾,只因为变化;对立之为对立,则与变化无关。
2.矛盾是一事物自身具有的两种属性,而不是两个事物的相互关系; 对立则是一对相反事物,是两个相反事物的相互关系
3.矛盾的性质是一事物处于自身向他物过渡的中间状态;对立的性质则是两个事物互相排斥又互相依赖
4.矛盾的规律是一个事物在变化过程中,是什么同时又不是什么不是什么同时又是什么也是什么也是非什么:是一一否、否一一是亦此亦彼;
对立的规律则是两个事物在变化过程中,一方必然经过同对方斗争,然后又必然由同对方的斗争而回复为新的自身:否定之否定-非此即彼;
5.矛盾是一个事物在变化时存在的是什么同时又不是什么的互相否定的属性;
对立则是两个不论在变化时还是在不变时都互相排斥又互相依赖的相反事物。
四.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论者认为客观世界只存在对立而不存在矛盾;
辩证法论者则认为对立和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贯穿全部哲学史的事实
这一事实表明,形而上学与辩证法之争与对立无关而仅仅围绕矛盾展开:形而上学是无矛盾学说,辩证法是矛盾学说
这样形而上学的基本内容便可以归结为三句话:
(1)事物是不变的。这是无矛盾的原因,
亦即形而上学本质。
(2)事物在同一时间不能处于自身向他物过渡的中间状态,因而自身与他物便存在分明界限而相互孤立隔离 这是无矛盾的性质,亦即形而上学性质
(3)是一一是、否一一否、非此即彼。
这是无矛盾的规律,亦即形而上学规律 恩格斯在总结形而上学的基本内容时便这样写道:“在形而上学看来.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即概念,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别地加以考察时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 他们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在他们看来,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就不存在;同样,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自己又是别的东西”.
反之辨证法的基本内容也可以归结为三句话:
(1厚物是变化的 这是矛盾的原因.亦即辩证法本质
(2)事物在同一时间处于自身向他物过渡的中间状态,因而自身和他物便不存在
总之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三大领域一切事物变化联系、矛盾的普遍规律这是矛盾的规律,亦即辩证法规律的学说;
形而上学则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三大领域一切事物不变、孤立无矛盾的普遍规律的学说
辩证法是真理,形而上学也是真理恩格斯多次说:“对于日常应用,对于科学的小买卖,形而上学的范畴仍然是有效的”K这是因为,客观事物一方面确是变化矛盾的,即在量上绝对变化矛盾、在质上相对变化矛盾;另一方面又确是不变无矛盾的,即在质上相对不变无矛盾:
辩证法是量变和质变领域的真理;
形而上学则是质的稳定不变领域的真理
这样,二者虽同为真理,
但辩证法比形而上学远为广阔和深刻一一它更广阔,因为它比形而上学多一个领域量变领域;它更深刻,因为质的稳定不变决定于量变®
五.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
形而上学规律,如所周知,一直被当作逻辑学的基本规律:
"是一一是(A是A)”被叫做同一律;
“否一一否(A不是非A)”被叫做矛盾律;
“非此即彼(A或是A或是非A)”被叫做排中律
可是,这些规律与辩证法规律恰恰相反。既然存在非辩证逻辑规律的逻辑学,那也就应该存在辩证逻辑规律的逻辑学:前者即形式逻辑,后者即辩证逻辑。所以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之分完全基于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之为逻辑学规津
然而,逻辑学并不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三大领域共同规律的科学,而是关于思维领域特有规律的科学所以,逻辑学规律不能是自然、社会和思维三大领域共有的规律;而必须是思维领域特有的规律 准此观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不是逻辑学规律;因为它们不是思维领域特有规律,而是三大领域共有规律:在静止不变的条件下启然社会和思维三大领域一切事物,都是什么同时便是什么(同一律)不是什么同时便不是什么(矛盾律)、或者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排中律)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既然不是逻辑学规律,那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形式逻辑了也就没有什么辩证逻辑了一一有的只是一门逻辑学两种宇宙观:形而上学与辩证法。
五.矛盾的解析
马哲考察频率最高的就是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一规律也被称之为矛盾规律。主要讲了四个问题。
1.矛盾的基本属性
斗争性和统一性:斗争性是说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统一性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相互依存,另一方面相互转化。统一性考察哲理题比较多:比如祸福相依;长短相形,难易相成;否极泰来;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等等。
2.矛盾的精髓
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说的是矛盾无处不有无处不在,故要坚持矛盾分析法,一分为二看问题。特殊性是说都有,但是不同,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因材施教;量体裁衣等等。
3.矛盾的不平衡性
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如红花还需绿叶扶持;好钢用在刀刃上;牵牛要牵牛鼻子;擒贼先擒王等等。主要方面次要方面:公有制为主体;是药三分毒。
4.矛盾的种类
内部矛盾即内因,外部矛盾即外因,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如:打铁还需自身硬;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等等。
①②⑦⑧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6 254 137 138页.
③❿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51 24 555页,
④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44 140页。
-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2万28页。
- 《列宁全集》第55卷,第295页,
❿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88页。
®恩格斯多次这样给辩证法下定义:“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4页。)
® 恩格斯多次如是说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54 555 24 132页。
(责任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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